(纳尔)卷。 19号1 / 2008 年 1 月 - 3 月 [ BIR 收入条例编号。 15-2007,2007 年 11 月 29 日] 允许减少有争议/诉讼评估的罚款/附加费和利息的规定 第 1 节。目的 - 根据 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法典)第 204(B) 节,如修订后,为使纳税人有机会通过申请缴纳基本税款和减免或取消所有罚款(包括附加费和兴趣。在评估完成之前,纳税人的责任尚不确定,因此,在此阶段实施的处罚似乎是不公正的和/或使评估过度。这为减税铺平了法律途径,因为根据经修订的守则第 204(B) 条,当税款或其任何部分似乎是不公正或过度评估,或所涉及的行政和收款成本不能证明收取应付金额的合理性。因此,此处的减免处罚计划将鼓励纳税人尽快支付评估的基本税款,以避免旷日持久的抗议/诉讼程序的严酷考验。该减税计划还旨在通过采用更务实和权宜的方法将这些账户转化为急需的收入,从而大幅减少该局不断增加的有争议/诉讼评估库存。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涵盖范围 - 以下案件,截至 2007 年 11 月 29 日已正式发布评估通知,涉及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纳税年度和以前的年度,应涵盖:区办事处、法律服务、大纳税人服务(LTS)、征收服务、执法服务和国家办公室的其他办公室; b) 在司法部和法院有争议的民事税务案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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