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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S NOS 第 II(1) 节的修订。船舶甲板官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 02-47 和 02-30 分别回复:对提交虚假/欺诈性文件的处罚政策和指南/S [中国第 10 号决议07-390, S. OF 2007]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07年03月15日
(纳尔)卷。 18号2007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 中国第 4 号决议07-390, S. OF 2007, March 15, 2007 ] 对第 II(1) 号决议第 II(1) 节的修订。船舶甲板官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 02-47 和 02-30 分别对:对提交虚假/欺诈性文件/S 施加处罚的政策和准则,鉴于,在超过五 (5 ) 执行年限,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分别审查海上甲板和轮机员委员会关于暂停一(1)年海事专业对提交虚假/欺诈文件的海事官员的错误做法;鉴于,委员会认为,首次因首次提交虚假/欺诈性文件而被判有罪的海事官员暂停从事海事专业工作一 (1) 年是一项严厉的处罚,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必须予以缓和:因此,委员会决定分别修订海上甲板和轮机员委员会第 02-47 号和第 02-30 号决议的第 II(1) 节,现应如下:对于船舶甲板和船舶工程师 1. 第一次违规 - 停职六 (6) 个月 2. 第二次违规 - 停职两 (2) 年 3. 第三次违规 - 吊销执照/证书”进一步决议,本决议同样适用于目前正在服停职处罚的海事甲板和轮机员。...
对 S NOS 第 II(1) 节的修订。船舶甲板官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 02-47 和 02-30 分别回复:对提交虚假/欺诈性文件的处罚政策和指南/S [中国第 10 号决议07-390, S. OF 2007]pdf预览版
对 S NOS 第 II(1) 节的修订。船舶甲板官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 02-47 和 02-30 分别回复:对提交虚假/欺诈性文件的处罚政策和指南/S [中国第 10 号决议07-390, S. OF 2007]pdf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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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扩展
根据 STCW 规则 A 部分的规定对船舶工程师的能力进行实践检查/评估的管理[中国船舶工程师委员会第12, S. OF 2000]
取消菲律宾船舶工程师协会的认可证书[中国船舶工程师协会第 3 号决议] 112(A), S. 2013]
承认菲律宾船长和船长协会(MMAP)为全国海上甲板人员综合协会[中国海上甲板人员委员会第 20 号决议] 2000-33,S. OF 2000]
修改船舶工程师委员会执照考试科目的大纲[中国船舶工程师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31, S. OF 2007]
提交会议记录、董事/受托人董事会成员的履历资料(BIODATA)和高级职员名单[IC 通函第 10 号] 35-2006]
根据 STCW 规则 A 部分的规定对海上甲板高级船员的能力进行实践检查/评估的管理[船舶甲板高级船员委员会第17, S. OF 2000]
根据第 26 (A) 条规则 V 和第 32 条规则 VI 的第 32 条第03, S. 1997 年验光师委员会(关于:验光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则和条例以及验光师执业条例)和编号。 04, S. 1997 (关于:通过验光师执照考试理论部分科目的大纲)[中国验光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01 年代。 1998]
董事会规章制度第 7 条的修正[中国机械工程委员会第 20 号决议] 30]
在操作级别分别为船舶甲板人员和船舶工程师人员的注册/执照证书分配单个前缀“D3”和“E3”[中国船舶甲板人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人员委员会联合决议否. 08-01,S. OF 2008]
对第 15 和 16 节、第 V 条以及第 23、24 和 25 节的修正,第 VI 条海上甲板官员21,1999 年系列(RE:实施第 8544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则和条例,“1998 年菲律宾商船官员法案”)[中国海事委员会委员会第 8544 号决议。 2000-32, 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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