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股票的销售、易货、交换或其他处置的税收规则的合并条例[BIR 收入条例6-20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2日
(纳尔)卷。 19号2 / 2008 年 4 月 - 6 月 [ BIR 收入条例 NO. 6-2008 年,2008 年 4 月 22 日] 规定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股份的销售、易货、交换或其他处置的税收规则的综合法规文本可在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获取,UP Law Complex,Diliman,奎松市 采用:2008 年 4 月 22 日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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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入条例 2 -2004 [BIR 收入条例 No. 4-2004]规定实施《收入条例》的指导方针和程序。 29-2003 关于预付销售面粉的增值税[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5-2004]修改《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 06-2008 有权规定关于出售、易货、交换或其他处置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股份的税收规则的合并条例[BIR 收入条例6-2013]暂停执行第 2 号收入条例2-2011[BIR 收入条例 NO. 6-2011]收入条例修订收入条例的相关部分。 11-96 和 2-98 与出售、转让或交换不动产的税务处理有关,并为此修改应缴的资本利得税的时间和地点[BIR 条例第 20 号。 8-98]暂停执行第 2 号收入条例6-2007[BIR 收入条例 NO. 11-2007]重新发布关于适当处理在联交所出售的股份的大宗出售的指引[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73-2007]修改《收入条例》的进一步相关规定。 2-98,最后由第 2 号收入条例修订。 17-2003 和第 17 号收入条例。 8-98,经修订,规定对非居民外国人归类为资本资产的不动产的销售、交换或其他处置征收最终预扣税,提高某些收入支付的预扣税税率,包括某些收入对拒绝对其收入/收款预扣税款以及其他目的的收款人实施的付款、制裁[BIR 收入条例30-2003]收入条例实施指南8-90,经第 8 号收入条例修订。 2-91,关于从机动车辆的销售、交换或转让中预扣所得税[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35-91]面粉销售预付增值税[BIR 收入条例第 1 号2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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