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 NFA 行政人员执行价格法的规定[DA 部门令第 1 号。 02, S. OF 2009]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7日
(纳尔)卷。 21 NO.1/ 2010 年 1 月 - 3 月 [ DA 部门命令编号2009 年 2 月 2 日,2009 年 10 月 7 日] 代表 NFA 行政官执行价格法案的规定 为了服务的利益,特此授权国家食品局行政官及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执行这些规定然而,价格法 (RA 7581) 和消费者法 (RA 7394) 仅涉及大米,并且与 NFA 在 PD 第 4 号下的任务一致。 本部门命令应立即生效。采用:2009 年 10 月 7 日(新加坡元)ATTY。 ARTHUR C. YAP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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