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案,规定从石油价格稳定基金中支付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向国家电力公司资本股认购的部分款项,为此目的修改了总统令第 3 号。 1956 年,经修订[共和国法案编号。 7639]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12月09日
S. No. 556 H. No. 2139 / 89 OG No. 2, 178(1993 年 1 月 11 日); 3 VLD 389 2d;马来亚 2092 年 12 月 16 日 [ 共和国法号。 1992 年 12 月 9 日,第 7639 号法案,规定从石油价格稳定基金中支付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向国家电力公司资本股票认购的部分款项,为总统令的目的而修改不。 1956 年,经修订的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第 1 节。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认购国家电力公司的股本,按照共和国的规定经第 758,1360 和 1443 号总统令修订的第 6395 号法案,也称为国家电力公司修订章程,应从石油价格稳定基金中支付 30 亿比索(P3,000,000,000) 根据本法第 2 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经第 137 号行政命令修订的第 1956 号总统令第 8 条特此进一步修改为: “SEC. 8. 特此在美国财政部的账簿中设立一个信托账户能源事务将被指定为石油价格稳定基金 (OPSF),目的是尽量减少因汇率调整和/或原油和进口石油产品的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而带来的频繁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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