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合作社免税证书的签发及其监控的政策和指南[BIR 收入备忘录第 10 号令76-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纳尔)卷。 2010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21 日 [ BIR 收入备忘录订单号76-2010,2010 年 9 月 27 日] 规定在颁发合作社免税证书及其监控方面的政策和指南 第 1 节背景 – 第 9520 号共和国法案 (RA),也称为“菲律宾合作社法典” 2008 年”,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获得批准,并于 2009 年 4 月 6 日生效。根据合作法典第 144 条的规定,与 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典 (NIRC) 第 4 条和第 244 条有关经修订,财政部、国税局 (BIR) 和合作发展局 (CDA) 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发布了实施合作法典第 60、61 和 144 条的联合规则和条例,并于 2010 年 2 月 5 日生效。 2010 年 6 月 16 日。 RA 第 9520 号将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扩展到根据 RA 第 6938 号授予的合作社,并重申旧合作社法典关于税收优惠和免税的大部分规定。然而,主要区别在于,根据新法第 61 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现在明确免征任何税费,从而使税收的立法意图让位于社会正义的要求更加明显.根据国家的上述政策,BIR 有责任确保对合作社的免税和激励措施得到有效管理。为此,BIR 将在合作免税的处理和确认中采用统一和简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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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在授权登记 (CARs) 和税务清关 (TCLs) 的处理和颁发证书中发现的欺诈案件进行背书;修改在收入区域范围内进行交易或转让的汽车和TCL的发行方式和程序。 1[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7-2013]修改收入备忘录的相关规定20-2013 年,根据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第 30 条,规定向合格的非股份、非营利性公司和协会发布免税规则的政策和指南,经修订[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28-2013]规定实施《收入条例》的指导方针和程序。 29-2003 关于预付销售面粉的增值税[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5-2004]规定内部收入局进行维修前检查、检查和验收货物和服务交付的指导方针和程序[BIR 收入备忘录第 No. 45-2011]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和外交部的组织和运作,并确定其官员和雇员的薪酬、特权和津贴。 18]规定纳税人存在未偿纳税义务证明的统一格式和程序29-2014]根据共和国规定组织的关于房地产开发商向公寓公司转让土地和公共区域的汽车/TCL 发行的必要条件的命令免除了获得内部收入局的裁决的必要性法案编号4726 的目的是为了公寓单位所有者的利益持有和管理和维护土地和公共区域,以及规定在发行 CAR/TCL 时应遵守的政策和准则[BIR收入备忘录订单号18-2009]授权签署扣押和征税/扣押令并定义司法金额的官员的指定,以及取消税收留置权通知和取消扣押令和授权取消评估 (ATCA)[BIR 收入备忘录令不。 76-98]对农业和商务部部长办公室、地局、林业局部分人事进行调整,撤销畜产局兽医研究处,设立寄生虫学处和原生动物学以及代替其的病理学和细菌学部门[行政命令编号。 246]规定了与执行第16-2010[BIR 收入备忘录订单号。 4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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