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 - 2010 年 6 月 [ BIR 收入条例第 21 号3-2010,2010 年 2 月 24 日] 提交管理层责任声明第 1 节范围。根据第 244 节,关于 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典第 6(H) 节和第 275 节,特此发布本条例,以提供提交管理责任声明的理由和指导方针,该声明应随应与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一起提交的财务报表。第 2 节管理层责任声明的内容和格式。- (a) 由于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主要是纳税人管理层的责任,因此应附有管理层责任声明。 (b) 根据经修订的《国家国内税收法》要求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所有纳税人应提交一份管理层责任声明,如下: “管理层对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责任声明纳税人姓名)对截至年度(日期)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和陈述负责。管理层同样对同一报告期内(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或年度信息申报表)随附的财务报表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和陈述负责。此外,管理层对报告期内提交的所有其他纳税申报表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和陈述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和/或百分比纳税申报表、预扣税申报表、文件印花税申报表,以及任何和所有其他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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