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4号1 / 1 月 - 2013 年 3 月 [ FDA 通告编号。 2012-011, September 05, 2012 ] FDA 检查员的权力 根据第 9711 号共和国法案及其实施规则和条例,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任务是保障公众健康。第二条 c 节规定,FDA 具有“分析、测试和/或检查与 2009 年 FDA 法案、本规则和条例、其他相关法律和 FDA 颁布的发布相关的健康产品;根据本食品药品监管官员 (FDRO) 特此授权: 1. 在合理的时间进入生产、加工、包装或保存药品的任何工厂、仓库或机构,以引入国内商业,或在此类引入后被持有,或进入用于在国内商业中运输或持有此类保健产品的任何车辆; 2. 以合理的方式检查此类工厂、仓库、场所或车辆以及所有相关设备、成品或未成品材料、容器和其中的标签; 3. 必要时对场所内的文件进行拍照和复印; 4. 视需要检查、打开和检查任何装有药品的容器或包装; 5、采集保健品样品。之后,应向被检查的场所/场所的负责人开具一份描述所获得样品的收据。 6. 执行扣押令,扣押和扣押掺假或贴错标签的任何药品、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制品和疫苗,在等待 FDA 授权听证会期间进入国内商业2009 年法案、这些规则和条例,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其他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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