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5号2014 年 7 月 3 日 - 9 月 [FDA 通告编号。 2014-010,2014 年 4 月 24 日 ] 空明胶胶囊的销售和分销 采纳日期:2014 年 4 月 24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收到有关空明胶胶囊销售和分销的询问。空明胶胶囊或硬明胶胶囊壳由明胶、糖、水,有时还有着色剂和乳浊剂组成。这些通常用作 (1) 作为胶囊形式的成品药物的成分,或 (2) 在临床试验中用作安慰剂以确定研究药物产品的功效。根据 1989 年第 56 号行政令《修订的药品经营场所和销售点许可规定》,制药业可分为: (1) 药品经营机构,包括制造商、贸易商和分销商(即进口商、出口商和批发商),或 (2) 药店,包括药店、药房或药店,包括医院药房和非处方药零售店。药店可以同时采购!自用或分销的原材料和成品,而药品网点只能采购、销售和分销成品。空明胶胶囊不属于药物,也不归类为成品;它们仅被视为组件,因此被归类为原材料。因此,只有制药企业可以采购空明胶胶囊来生产胶囊中的固体剂型;药品网点不得采购、销售和分发空明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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