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2/ 2015 年 4 月 - 6 月 [ LRA 通告第 19-2014 号,2014 年 11 月 10 日] 实施关于未付交易自动作废的指导方针 通过:2014 年 11 月 10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5 月 14 日 鉴于,土地登记局(“LRA” ) 是法律授权的政府机构,负责维护土地登记程序的完整性,保护托伦斯地契的神圣性,并通过其全国契约登记处 (“RD”) 办公室充当所有土地记录的中央存储库,所有保存有关已登记和未登记土地以及影响动产的动产抵押的记录;鉴于,为支持其任务,上帝军正在实施土地所有权计算机化项目(“LTCP”或“项目”),该项目旨在维护最新、完整和准确的在线所有权信息;通过保护记录不被篡改或破坏并阻止替换或插入可疑数据来维护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通过从主要基于纸质的系统转变为主要基于无纸化的系统,确保土地所有权登记系统的完整性;保护土地所有权不因火灾、盗窃、自然灾害和正常的时间蹂躏而丢失;实施更可靠和可预测的土地登记程序;鉴于,本局已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发布第 05-2011 号通知,其中规定登记在契据登记处的初级登记簿(使用计算机系统的契据登记处的电子初级登记簿)未在五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评估费用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鉴于,本局已认识到不同的当地法定假日和宣布的假日导致不同契约登记处的工作日存在差异;鉴于此,经过全面审查和考虑,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局正在实施的土地确权计算机化项目的效益,第 4 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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