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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根据“无牌照无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驾驶员/拥有者[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VT-2014-1838]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14年03月17日
(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VT-2014-1838,2014 年 3 月 17 日 ] 禁止根据“无牌照无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驾驶员/拥有者 通过:2014 年 3 月 17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3 月 31 日 所有 LTO 官员、执法人员、特此指示裁判员、其他人员和相关代理人不要根据“无牌照禁止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司机或车主,只要他们能够出示已登记其机动车辆/摩托车的文件从 LTO。供信息、指导和严格遵守。 (新元)ATTY。埃米利亚诺·T·班托格,JR。 OIC,助理秘书办公室 OIC,执行主任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禁止根据“无牌照无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驾驶员/拥有者[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VT-2014-1838]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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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执行 LOI NO。 229和LOI号。 479 指导安装机动车预警装置[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92-146]
备忘录通函编号第 671-2005 号关于全新机动车年型号的标示[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688-2006]
撤销 MC 编号。 ACL-2009-1170[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VPT-2010-1365]
因缺少 2010 年贴纸和年份标签而禁止逮捕和处罚车牌号以 2 结尾的机动车的驾驶员和车主[LTO 备忘录通告第 2 号] ACL-2010-1269]
MC-92-146 RE 的修订:重新实施第 1 号意向书229和LOI号。 479 指导安装机动车预警装置[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MC-92-146-A]
进口全新和二手机动车的登记[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 [肋2008-925]
撤销备忘录通函编号。 AHS-2008-1052[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CL-2009-1140]
取消备忘录通函编号。 RIB-2007-890 和 RIB-2007-892[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 AHS-2010-1351]
根据“无牌照,无旅行政策”,禁止逮捕和处罚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驾驶员/拥有者,以及缺少以 1、2 和 3 结尾的牌照的机动车辆的年份标签和贴纸[LTO 备忘录通函不。 ACL-2010-1282]
由于缺少 2010 年贴纸和年份标签,禁止逮捕和处罚车牌号以 1 结尾的机动车的驾驶员和车主[LTO 备忘录第ACL-201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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