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根据“无牌照无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驾驶员/拥有者[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VT-2014-183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VT-2014-1838,2014 年 3 月 17 日 ] 禁止根据“无牌照无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驾驶员/拥有者 通过:2014 年 3 月 17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3 月 31 日 所有 LTO 官员、执法人员、特此指示裁判员、其他人员和相关代理人不要根据“无牌照禁止旅行政策”逮捕新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的司机或车主,只要他们能够出示已登记其机动车辆/摩托车的文件从 LTO。供信息、指导和严格遵守。 (新元)ATTY。埃米利亚诺·T·班托格,JR。 OIC,助理秘书办公室 OIC,执行主任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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