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BSP 通知编号。第 824 号,2014 年 1 月 30 日 ] 对长期可转让定期存款凭证规定的修订 根据 2013 年 12 月 19 日货币委员会第 2134 号决议,银行监管手册 (MORB) 关于长期可转让存款的规定定期存款证(LTNCTD)现修改如下: 第1节MORB第X233.9款“b”项现修改为:“(b)申请开证行授权。 LTNCTD 的每个发行/发行计划的授权申请应提交给 SES 的相应部门: 前提是,在货币委员会批准后六 (6) 个月内未发行的已批准 LTNCTD 的任何部分将视为没收。 x x x” 第 2 节。MORB 第 X233.9 小节的“e”至“k”项在此分别重新标记为“f”至“I”。特此添加一个新条款作为同一小节的“e”项:“(e) LTNCTD 在经认可的交易所上市。 LTNCTD 应在获得货币委员会批准后的三十 (30) 个日历日内在认可的交易所上市。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其发行的 LTNCTD 在认可交易所上市的银行不得进一步发行 LTNCTD。”第 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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