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99 [ 行政命令编号1936 年 7 月 6 日 45 日] 设立国家运输委员会,就改善陆、海、空运输设施向政府提供建议建立和运营交通运输工具;鉴于,交通设施的规划和运营应协调一致,以确保公共支出的最大经济性与效率和国家利益相一致,并避免此类设施的不必要重复;因此,现在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组建和创建一个由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担任主席的国家交通委员会,以及菲律宾陆军参谋长、马尼拉铁路公司总经理、公共工程总监、海关总署署长等成员。该委员会应就改进陆运、海运和空运设施,向政府、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和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包括—— (a) 新公路的规划; (b) 发展公共铁路和机动车辆服务; (c) 港口的位置和改进; (c) 提供航空运输设施; (e) 陆上、水上或空中的所有导航和运输设备的协调和系统化。董事会应在主席的召集下召开会议,并应不时提交涵盖其调查结果或建议的报告。 7 月 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主 1936 年和菲律宾联邦的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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