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OG No. 27, 3122-B(1987 年 7 月 6 日) 202,1987 年 6 月 19 日] 创建陆路运输特许经营和监管委员会 鉴于,根据经修正的第 125 号行政命令,运输和通信部被授予准司法权力和职能;因此,我,CORAZON C. AQUINO,菲律宾总统,特此下令: 第 1 节。成立陆路运输特许经营和监管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特此设立陆路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 2 节.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应由一名主席和两(2)名成员组成,其级别、薪水和特权与助理部长相同,所有成员均由菲律宾总统根据运输和通信部长的推荐任命。一 (1) 名董事会成员应是律师协会成员并在菲律宾从事法律实践至少五 (5) 年,另一名持有工程学位,另一名持有经济学、金融学或管理学学位,具有相同年限的经验和实践。第 3 节:执行董事和董事会支持人员。董事会应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菲律宾总统根据运输和通信部长的推荐任命。他应具有部门服务主管的级别、薪水和特权。他将协助董事会履行其权力和职能。董事会由技术评估处、法律处、管理信息处、行政处和财务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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