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154, 1968 年 10 月 18 日] 建立国家植树造林协调委员会、农作物、道路、桥梁和其他公共工程受损或毁坏;鉴于,为了国家的经济和物质福祉,必须立即重新造林砍伐森林并种植遮荫和果树,以提高城乡环境的美感并提供食物;鉴于,为了有效并确保获得最大成功机会,还必须协调和整合私营和公共部门与重新造林和植树有关的所有活动;因此,我,斐迪南·E·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创建和建立一个国家重新造林和植树协调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拉斐尔部长M. Salas 主席 代理秘书 Onofre D. Corpus 联合主席 副部长 Dioscoro Umali 副主席 管理员 Jose Viado 成员董事 Eliseo Carandang 成员董事 Atanacio Simon 成员 Ceferino Datuin 成员 Eduardo R. Soliman, Jr. 先生 执行官 委员会应具有整合和协调所有项目和活动的职能和责任,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与重新造林和植树美化或食品有关。委员会应与私营部门保持持续的联络和对话,以使后者的重新造林和植树活动与委员会的目标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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