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1464 号总统令(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322 条的“c”和“f”小节,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66]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6年11月21日
82 OG No. 49, 5719(1986 年 12 月 8 日) 66,1986 年 11 月 21 日] 修改第 1464 号总统令(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322 条的“c”和“f”小节,鉴于,总统令 No. 1973 年颁布,以使菲律宾关于反补贴调查的国家立法、法规和行政程序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 (GATT) 补贴和反补贴税法的规定保持一致;鉴于,根据这种调整,有必要修改关税和海关法典中关于反补贴保证金金额的现行规定,作为一项规定补救措施;鉴于,目前关于反补贴决定有效期的规定不明确,造成了一些混乱;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下令: 第 1 节。经修正的第 1464 号总统令第 302 节的“C”和“F”小节特此修订为如下:“第 302 条。反补贴税 c. 在案件调查和最终决定之前,除非提交与确定或估计的赏金金额相等的保证金,否则相关物品不得从海关扣留给所有人、补贴或补助金由财政部长临时确定: xxx f. 部长颁布的任何反补贴决定应自颁布之日起五 (5) 年内有效,除非有相关方的代表继续执行上述决定的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部长应建议委员会进行调查,以确定“a”段中的条件是否仍然存在。...
修改第 1464 号总统令(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322 条的“c”和“f”小节,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66]pdf预览版
修改第 1464 号总统令(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322 条的“c”和“f”小节,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6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