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96,1993 年 6 月 8 日] 实施关于地方政府单位合作促进、组织、发展和监督的规章制度 鉴于,根据 1987 年宪法第 XII 条第 15 节,“国会应设立一个机构,以促进生存和发展合作社作为社会正义和经济发展的工具;"鉴于,根据第 6938 号共和国法(也称为菲律宾合作社法典)第 2 条,“国家宣布的政策是促进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作为促进自力更生和利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正义的人民力量;"鉴于,根据第 6939 号共和国法案的颁布,合作社发展局 (CDA) 成立,有权注册和管理合作社,并通过和实施合作社发展的国家发展计划;鉴于,通过第 7160 号共和国法(也称为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第 17 条,向人民提供基本服务的规定和职能已移交给地方政府单位;现在,因此,考虑到上述前提,合作发展局特此颁布以下实施细则和条例: 第 1 节。范围。 - 这些规则和条例应与各地方政府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经营的合作社有关的职能和权力有关。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 地方政府单位应根据国家关于合作社的政策,为本地区合作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地方政府单位实施合作促进、组织、发展和监督的规章制度[行政令96]pdf预览版地方政府单位实施合作促进、组织、发展和监督的规章制度[行政令9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