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菲律宾贸易和投资发展公司(“TIDCORP”)为菲律宾进出口信贷机构(“PHILEXIM”)并用于其他目的[行政命令编号85]
行政命令编号85 [ 行政命令编号85,2002 年 3 月 18 日] 指定菲律宾贸易和投资发展公司(“TIDCORP”)为菲律宾进出口信贷机构(“PHILEXIM”)并出于其他目的,而菲律宾贸易和投资发展公司(“TIDCORP”) “TIDCORP”)是根据第 1080 号总统令(经第 8494 号共和国法案修订)创建的政府拥有和控制的公司;鉴于,TIDCORP 的成立是为了奉行国家鼓励和促进扩大菲律宾出口的政策,并建立一个强大和可信的出口信贷机构,致力于提供出口融资设施和服务,以支持该国的出口部门;鉴于,根据其法律授权,并符合上述国家政策,TIDCORP 已向政府所有和私营公司提供并提供以下服务:为发展目的提供外国贷款担保,特别关注出口导向型产业、BOI 注册产业、公用事业和政府政策鼓励促进的产业的需要;湾。提供保险和相关服务以促进菲律宾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和 c。向菲律宾商品和服务出口商提供直接信贷和贷款; d。扩大担保以涵盖与出口融资、制造、货物处理、提供服务或任何其他促进出口贸易和进口替代行业的事项有关的政治和商业风险。鉴于,TIDCORP 在功能上已经是一家进出口信贷机构;鉴于,明确需要将 TIDCORP 指定为进出口信贷机构,以加强其在国际贸易发展和扩大中的作用,并有效应对国家的经济需求;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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