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糖税税率,以便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下实施优惠关税税率[行政命令编号。第484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9日
行政命令编号第 484 章484,2005 年 12 月 29 日]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规定的糖税税率,以实施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下的优惠关税税率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鉴于,9 月在越南举行的第 33 届东盟经济部长 (AEM) 会议期间,东盟部长们批准了将菲律宾 CEPT 临时排除清单中的原糖和精制糖转移到其敏感清单中2001 年,随后反映在 2004 年 9 月签署的《修订敏感和高度敏感产品特别安排议定书的第一议定书》中;鉴于,2003 年 7 月 26 日签署的第 230 号行政命令对进口原糖和精制糖提供关税减让,因为 AEM 批准了菲律宾将相关物品转移到其敏感清单的请求;鉴于,1999 年 9 月 30 日签署的《敏感和高度敏感产品特别安排议定书》第三条规定了敏感产品的关税减免;鉴于,2005 年 12 月 20 日,NEDA 董事会批准了 2006-2008 年原糖和精制糖的 CEPT 费率表;鉴于,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PD 1464)第 104 和 102 条授权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国家经济和发展局的建议,增加、减少或取消现有的进口关税保护性税率,以及修改关税形式;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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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政策的大胆经济措施倡议下的关税削减时间表(CEPT)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计划[行政命令编号第254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糖税税率,以便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下实施优惠税率。 [行政命令编号230]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糖税税率,以便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下实施优惠税率。 [行政命令编号230]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履行降低列入清单中百分之八十 (80%) 产品关税税率的承诺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下的 0%[行政命令编号第703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履行将列入清单中 60% 产品的关税税率降至零的承诺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490]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在新的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 )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计划[行政命令编号。第453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履行降低列入清单中百分之八十 (80%) 产品关税税率的承诺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下的 0%[行政命令编号第703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便在加速共同有效特惠关税 (CEPT) 的新时间框架下实施 1996 年菲律宾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计划[行政命令编号287]修改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的新时间框架下实施 1997-2003 年菲律宾关税减让)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计划[行政命令编号。第453章]修改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经修订,以履行共同有效优惠下 2010 年取消列入清单中剩余产品关税税率的承诺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东盟货物贸易协定 (ATIGA) 的关税 (CEPT) 计划[行政命令编号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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