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东盟灾害管理专家组第九次会议创建一个组织委员会[行政令第225]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5年11月16日
澳门币,Bk 12 Pt。 2, v.5, 82 [ 行政命令编号225,1995 年 11 月 16 日] 为东盟灾害管理专家组第九次会议创建一个组织委员会 鉴于,东盟灾害管理专家组 (AEGDM) 每两 (2) 年召开一次会议;鉴于,AEGDM 的最后两次会议分别由印度尼西亚于 1991 年和马来西亚于 1993 年主办;鉴于,按照东盟成员国轮流主办的原则,1995年12月4日至7日轮到菲律宾主办AEGDM第九次会议;鉴于,有必要成立一个组织委员会,以正式确定国家灾害协调委员会 (NDCC) 的相关成员机构目前正在承担的与主办第九次会议有关的机构间任务;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从 12 月起成立东盟灾害管理专家组第九次会议组织委员会1995 年 4 至 7 日,如下: 第 1 节。组成。 - 组委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国防部秘书 – 外交部主席秘书 – 卫生部副主席秘书 – 内政和地方政府部成员秘书 – 国防部成员秘书公共工程和公路 – 社会福利和发展部成员秘书 – 交通和通信部成员秘书 – 成员主席,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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