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233 (S. 2008) 题为“重申禁止购置和使用豪华汽车并指导修订政府机动车辆购置指南”[第 1 号行政令15]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 行政命令编号。 2011 年 5 月 25 日 15 日 ] 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233 (S. 2008) 题为“重申禁止购置和使用豪华汽车并指导修订政府机动车辆购置指南” 鉴于,本届政府认识到有必要制定促进透明度、效率和公共问责制的手段和方法使用政府资源;鉴于能源自力更生和环境保护需要政府部门合理化石油消费;鉴于,可进一步简化购置新机动车辆的流程,从而提高效率和实用性。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233 号行政命令 (AO)(第 2008 条)第 1 节第 4.0 节) 特此修改为:“4.0 在这方面,特此指示所有政府部门对所有机动车辆单位负责,为所有豪华机动车辆制定处置计划,并在六 (6) 个月内提交合规报告预算和管理部 (DBM) 和 OP。”第 2 节。特此将 AO 第 233 号的第 8.0 节修改为:“8.0 当地行政长官,包括普农描笼涯,特此授权批准采购本协议第 7.0 节列举的机动车辆类型,采购来源为他们未支配的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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