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编号233 [ 行政命令编号233, August 01, 2008 ] 重申禁止购置和使用豪华汽车并指导修订政府机动车辆购置指南鉴于,政府必须在公共支出方面设定最高的节俭和效率标准;鉴于,菲律宾是进口石油的主要用户,运输和汽车行业约占该国石油总消费量的百分之六十(60%);鉴于,政府应在努力减少国家对进口燃料的依赖并通过促进使用替代燃料来促进能源自力更生方面树立榜样;鉴于,政府机动车辆的购置应遵循功能适用性、可负担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并且必须严格遵守被称为“1999 年清洁空气法案”的 RA No. 8749;鉴于,汽车行业的最新趋势使现行的机动车规格指南已经过时;鉴于,购置新机动车辆的过程可以进一步简化;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1.0 所有政府机构,包括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 GOCC)、政府金融机构 (GFI)、州立大学和学院 (SUC) 和地方政府单位 (LGU) 特此禁止购买和/或使用豪华车辆进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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