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刑法典》第 177 条的法案。第379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9年06月14日
没有。 2716 / 45 OG No. 8, 3186(1949 年 8 月)[ REPUBLIC ACT NO. 379,1949 年 6 月 14 日] 修订《刑法典》第 177 条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第 1 节。第 3815 号法案,也称为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177 条,修改为如下:“第 177 条。篡夺权力或公职。任何人故意和虚假地自称是菲律宾政府或任何外国政府的任何部门或机构的官员、代理人或代表,或任何人,以官方身份为借口,实施任何与菲律宾政府或任何外国政府或其任何机构的当权者或公职人员有关的行为,而无合法权利这样做的,将受到监禁惩戒的处罚它的最小和中期周期。”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9 年 6 月 14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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