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1909 年菲律宾关税法第 8 节第 147 条第 IX 条的法案,在某些情况下免除新闻纸的关税。第783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2年06月21日
S. No. 333 / 48 OG No. 9, 3744(1952 年 9 月)[ REPUBLIC ACT NO. 783,1952 年 6 月 21 日] 一项法案,通过在某些情况下免除新闻纸的关税,修改 1909 年菲律宾关税法第 8 节第 147 条第 IX 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第 147 段,菲律宾关税法第 1909 条第 8 条第 IX 类继续有效根据第 3 号共和国法案,修改为:“147. 印刷纸,白色或彩色,适用于未印刷或以其他方式加工的书籍,以及砂纸、玻璃纸、金刚砂纸、金刚砂纸和类似纸,以及护套和屋顶纸,从价百分之十:条件是,适用于报纸的印刷纸,无论是白色的还是彩色的,未经印刷或以其他方式加工的,无论何时由出版商进口或供出版商专用于出版报纸,均应免征关税。 SEC. 2. 本法案自批准后生效。批准,1952 年 6 月 21 日。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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