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央吕宋-卡加延河谷管理局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305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1年06月17日
H. No. 5057 / 57 OG No. 46, 8281(1961 年 11 月 13 日) 3054,1961 年 6 月 17 日] 一项创建中央吕宋-卡加延河谷当局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目的。该法的目的是: (a) 为卡加延河谷和吕宋中部数千公顷的农田提供灌溉; (b) 为上述地区的工业发展和家庭提供电力; (c) 提供导航; (d) 通过利用卡加延河、阿布拉河和邦板牙河及其支流控制上述地区的破坏性洪水,全面发展这些河流所服务的地区的经济和农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中央吕宋-卡加延河谷管理局成立;期间;校长办公室;董事会、其人数、任命和任期。—— (a) 为实现本法上节所述的目的,特此设立一个名为“中央吕宋-卡加延河谷”的法人团体管理局”,以下简称 CLCVA,其主要营业地点在马尼拉市,有效期为 50 年。 CLCVA 的公司权力由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行使,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所有成员均为合格的注册工程师,由总裁任命。菲律宾经任命委员会同意。在任命董事会成员时,总裁应指定其主席和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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