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3801 / 56 OG No. 45, 6878(1960 年 11 月 7 日)[ REPUBLIC ACT NO. 2668,1960 年 6 月 18 日] 创建金古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 第 1 节。该法案称为金古市宪章。第 I 条——一般规定 SEC。 2. Gingoog 市的领土——特此设立的 Gingoog 市应包括 Gingoog 市目前在东米萨米斯省的领土管辖权。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城市的公司性质——Gingoog 市是一个政治团体,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相关的权力,可根据本宪章的规定行使.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城市的印章和一般权力。城市应有一个共同的印章,并可随意更改。它可能会为了城市的整体利益而获取、购买、接收、持有、租赁、转让和处置不动产和动产,谴责公共使用的私有财产,与合同签订合同,起诉和被起诉,起诉和辩护至该市为一方当事人的最终判决和执行,并行使下文授予的一切权力。证券交易委员会。 5. 城市不对损害承担责任。——对于因市政委员会、市长或任何其他城市官员或雇员未能执行规定而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或伤害,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追究责任。本章程或任何其他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上述市政委员会、市长或其他市政官员或雇员在执行或试图执行这些规定时的疏忽:但是,本章程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任何受害方提起诉讼在适当的法庭上针对市政府的任何官员或雇员在履行职责时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提起的个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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