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045 / 58 OG No. 6, 1083(1962 年 2 月 5 日) 1961 年 6 月 17 日,第 3221 号法案,授予大固盘电力公司在卡拉肖市、班阿西南省和大固盘市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 第 1 节。根据第 3636 号法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经第 133 号联邦法案修订二、根据宪法规定,自本法通过之日起五十年内,大沽盘电力公司被授予建造、维护和经营电灯、热力和电灯的权利、特权和权力。电力系统,用于在班阿西南省卡拉西奥市和达古潘市内产生和分配电灯、热力和/或电力以供出售。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受让人从国家电力公司购买和担保电热和电力的,特此授权国家电力公司为利益和代表公众消费者参照费率进行谈判和交易。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明确规定,如果政府希望自行维护和运营本授权的系统和企业,受让人应放弃其特许经营权,并将其中所有可使用的设备按成本、不太合理的价格移交给政府折旧。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批准后生效。但受让人自本法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建设经营其电光、热力及电力系统者,其特许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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