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3538 / 58 OG No. 25, 4597(1962 年 6 月 18 日) 3400,1961 年 6 月 18 日] 为奎松省的两个学校部门提供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在该省应有两个学校部门奎松,一个应包括奥罗拉副省的所有直辖市,包括丁加兰市。本部门的学监常驻在巴莱尔市。其他分区应包括全省其他所有直辖市。该部门的学监常驻地点应在卢塞纳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从 1961-1962 学年开始,公立学校总监应根据本法的规定将奎松省学区重组为两个学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在 1961-1962 学年执行本法案的目的可能需要的款项,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在随后的学年中用于相同目的所需的金额应包含在“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1 年 6 月 18 日颁布,未经行政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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