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苏禄省的两个学区提供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第356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3年06月21日
H. No. 2135 / 59 OG No. 35, 5716(1963 年 9 月 2 日) 3564,1963 年 6 月 21 日] 为苏禄省的两个学校部门提供法案,由参议院颁布。菲律宾国会众议院集会: 第 1 节。苏禄省应有两个学区。第一学部应包括霍洛大陆和周边岛屿市的通基尔、潘古塔兰、帕塔、塔普尔、卡加延德苏鲁和龟岛,第二学部应包括西亚西的其余市镇下到 Tawi-Tawi 组。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公立学校署长应依本法规定,自一千九百六十三至一千九百六十四学年起,将苏禄省​​学部改组为两个学部。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在 1963 至 1964 学年执行本法的目的可能需要的款项,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后年度为同一目的所需的金额应包括在《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8 年 6 月 2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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