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案,规定在马尼拉市桑帕洛克建立一家综合医院,称为马尼拉综合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第3515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3年05月16日
H. No. 2670 / 59 OG No. 32, 4985(1963 年 8 月 12 日) 3515,1963 年 5 月 16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马尼拉市桑帕洛克建立一家综合医院,称为马尼拉综合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卫生部的监督下,在马尼拉市桑帕洛克设立一所综合医院,称为马尼拉综合医院,地点由卫生部长决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00 万比索,用于在 1963 财政年度内设立、运营和维护该医院,包括购买现场和医院设备。此后,根据第 1939 号共和国法第 2 节 (A) 项的规定,其运营和维护可能需要的金额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否则被称为马尼拉市的医院融资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3、本法自批准后生效 1963年5月22日批准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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