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案,规定在宿务省阿尔高市建立一所拥有护理和助产学校的综合医院,被称为宿务南部综合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第4656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6年06月17日
H. No. 4896 / 64 OG No. 44, 11203(1968 年 10 月 28 日) 4656,1966 年 6 月 17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宿务省阿尔高市建立一所拥有护理和助产学校的综合医院,被称为宿务南综合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医疗服务总监的直接监督下,应在菲律宾市建立一所带有护理和助产学校的综合医院宿务省阿尔高市,被称为宿务南部综合医院。这家医院的床位容量为一百张床位。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40 万比索,用于在 1967 财政年度执行本法的目的。此后,为同一目的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但是,如果目前与外国私人融资集团的谈判通过,医院大楼和其他必要设施的建设,根据卫生部长的建议,总统通过的外国私人融资计划应受到欺骗。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6 年 6 月 17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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