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8633 / 66 OG No. 11, 2547(1970 年 3 月 16 日)[ REPUBLIC ACT NO. 5930,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规定奎松市某些官员的工资标准化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 第 1 节。经修订的奎松市修订宪章的规定与此相反,尽管下列奎松市官员应从市其年度补偿如下: 市市长 P36,000.00 副市长 32,000.00 市议员,每人 26,000.00 市法官,每人 22,000.00 市财政 23,000.00 市法院书记员 20,000.00 市长秘书 23,000.00 市市长助理秘书 20,000.00 20,000.002.助理市秘书20,000.00市审计员23,000.00助理城审计员20,000.00城市财务主管23,000.00助理城市财务主管20,000.00城市工程师23,000.00助理城工程师20,000.00城市建筑师20,000.00助理城市中学助理城市助理城市助理城市助理城市助理城市校长20,000.00城市主管图书馆 20,000.00 城市卫生官员 23,000.00 助理城市卫生官员 20,000.00 警察局长 23,000。...
一项规定奎松市某些官员的工资标准化和其他目的的法案。 5930]pdf预览版一项规定奎松市某些官员的工资标准化和其他目的的法案。 593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