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630 H. No. 3053 / 68 OG No. 2, 232(1972 年 1 月 10 日) 1971 年 8 月 16 日,第 6373 号法案修改了共和国法案编号 95 的某些部分,题为“纳入菲律宾全国红十字会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第 95 号共和国法第 1 节修改如下:“第 1 节。特此在菲律宾共和国设立法人团体和政治团体,被正式指定为协助菲律宾共和国履行《日内瓦红十字公约》规定的义务并履行国家红十字会应尽的其他职责的自愿组织。该公司应位于菲律宾共和国大马尼拉地区的任何城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对同一法案第三节进行修正,在其上增加以下分段如下: “(f) 为促进上述分段所述的目的,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不征收关税、税款、对所有进口和采购自用、救灾捐款和筹款活动的收益收取的各种费用和其他各种费用。”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经第 855 号共和国法修订的同一法案的第五节进一步修订如下: “SEC. 5. 管理权力和权力应授予理事会,一个机构由 33 名成员组成,其中 6 名由菲律宾总统任命,其中 18 名由分会代表在两年一次的会议上选举产生,其中 3 名是由前任主席组成的当然成员理事会、菲律宾共和国预算专员和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经理,其余六人由已选出的理事会二十七名成员选出。...
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 95 某些部分的法案,题为“纳入菲律宾全国红十字会的法案”。第6373章pdf预览版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 95 某些部分的法案,题为“纳入菲律宾全国红十字会的法案”。第6373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