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7116 [ 共和国法号。 5977,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编号为 2141,题为“创建比利兰省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2141 号共和国法案第 1 条。第 6 条修改如下:“SEC. 6. 副省长比利兰省长应行使省长的所有行政权力。他不应是莱特省委员会的成员。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对同一法案进行修订,在其第 7 节和第 8 节之间插入以下部分:“SEC. 7-A. 莱特省副省财政部长办公室,包括其人员,特此移交给副省比利兰,以及将上述办公室实际转移到上述副省首府,应在本法批准之日起三十天内生效。“SEC。 7-B。比利兰副省应有一名审计员,常驻在其首府。行使该副省的省级审计员职权。他应由莱特省委员会确定的人员协助。副省审计署的业务费用由其支付。该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薪金由州长确定。 “SEC. 7-C. 所有省税、罚款或其他收入的 100% 在 Biliran 副省征收或因源自其中的任何权利而归于所述副省的国库,供其单独使用和受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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