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1964 H. No. 2845 / 104 OG No. 27, 4659(2008 年 7 月 7 日);马来亚 2008 年 5 月 8 日 [ 共和国法号。 9500,2008 年 4 月 29 日] 加强菲律宾大学作为国立大学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标题。 — 该法案称为“2008 年菲律宾大学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 菲律宾大学特此宣布为国立大学。国家促进、培育、培育和保护全体公民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为此,国家的政策是加强菲律宾大学作为国立大学的地位。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大学的宗旨。 — 作为国立大学、公立和世俗的高等学府,以及致力于寻找真理和知识以及培养未来领袖的学者社区,菲律宾大学应在以下领域发挥其独特而独特的领导作用高等教育与发展。大学应: 在哲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与工程、自然科学、数学和技术领域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发展方面,领导制定学术标准和发起创新;并维持此类学科和专业的卓越中心;通过为学者、科学家、作家、艺术家和专业人士,特别是在公立和私立学院和大学任教的人提供高级研究和专业化服务,充当研究生大学;通过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和开发,促进各高校的研究,为知识的传播和应用做出贡献,作为各专业和专业领域的研究型大学;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社区、公共和志愿者服务,以及向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提供学术和技术援助,同时保持其卓越标准,作为一所公共服务大学发挥领导作用;保护和促进其学术和非学术人员的专业和经济权利和福利;通过学术和非学术项目,包括体育和增强民族主义和民族认同,为领导力、负责任的公民意识以及民主价值观、制度和实践的发展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作为与亚太地区和世界各地的国际和科学联盟、大学网络、学术和专业协会合作的区域性和全球性大学;并基于其成员的合作性、代表性、问责制、透明度和积极参与在大学中提供民主治理,并促进为学生、教师、研究、推广和专业人员 (REPS)、工作人员和校友举办讨论影响大学的非学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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