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2317 H. No. 6440; 106 OG No. 6, 746(2010 年 2 月 8 日)[ REPUBLIC ACT NO. 9775,2009 年 11 月 17 日] 一项定义和处罚儿童色情犯罪、规定处罚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大会上颁布:第 1 节。简称。 ——本法称为“2009年反儿童色情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国家承认青年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应促进和保护他们的身体、道德、精神、智力、情感、心理和社会福祉。为此,国家应: 保障每个儿童的基本权利,使其免受一切形式的忽视、虐待和其他有损其发展的条件;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剥削和虐待,包括但不限于: (1) 在色情表演和材料中使用儿童; (二)以任何方式引诱或者胁迫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遵守菲律宾签署或缔约国的有关儿童权利的国际条约,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国际劳工组织 (ILO) 关于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第 182 号公约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术语定义。 — “儿童”是指未满十八 (18) 岁或以上,但因身体或精神原因而无法充分照顾自己或保护自己免受虐待、忽视、残忍、剥削或歧视的人残疾或状况。...
一项定义和惩处儿童色情犯罪、为此和其他目的规定处罚的法案[共和国第 10 号法案。 9775]pdf预览版一项定义和惩处儿童色情犯罪、为此和其他目的规定处罚的法案[共和国第 10 号法案。 977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