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1972 年 9 月 26 日 4 日 ] 宣布成立国家粮食工业发展局并为其提供资金。根据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兼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凭借共和国宪法赋予我的权力菲律宾特此宣布,根据《综合整顿计划》的有关规定,设立直属农业和自然资源部的国家粮食工业发展局,作为土地法。本法令的规定载于下文。证券交易委员会。 1. 法案名称。 ——本法称为《国家粮食产业发展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促进粮食产业(大米、玉米等粮食)的综合发展和发展,使其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意识和提供充足、持续粮食的能力,是国家政策对国家的供给和对国民经济的应有贡献。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政策目标和目的。 — 为执行上述政策,政府应将其计划导向立即实现以下目标和目的: (a) 通过确保生产者获得公平的投资回报并让他们享有可观的增长水平,从而鼓励提高和高效的生产力的收入。 (b) 为该行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提供全面指导,界定和协调政府和私营部门及其各自组成部分的各自作用,并从信贷资源中拨出足够的资金来支持该计划:但是,前提是,本法所定发展粮食产业之信贷资源,应与现行法律所指定之信贷资源相辅相成。...
宣布成立国家粮食工业发展署并提供资金。 4]pdf预览版宣布成立国家粮食工业发展署并提供资金。 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