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372,1974 年 1 月 9 日] 修改根据总统令通过的综合重组计划的某些规定。 1 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的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特此颁布以下法令,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 第 1 节。第 8、10 和 11 段,第三条,第 1 章,部分根据总统令第 1 号通过的综合整顿计划 VI,特此修改为: “8. 设内阁级总干事一名,副部长级副总干事两名,他们分别担任NEDA的执行官和助理执行官。总干事应由总统任命,而副总干事应为职业官员。“每当总干事不能因病缺勤履行职责行政长官或其他原因,或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总统指定的副总干事临时代行其职务。” “10.总干事和副总干事应被要求在 NEDA 全职工作,不得兼任任何其他公职,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作为政府机构的当然成员或由总统指定的兼职成员。 "11.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规定,NEDA 的预算应采用一次性拨款的形式,总干事有权决定支出的细节:但总干事可以使用上述拨款中任何项目的任何节余,用于加强 NEDA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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