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863,1975 年 12 月 29 日] 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 依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和法令修改地方税法第 9 节:第 1 节。第 9 节,第 231 号总统令第二章第 1 条,也称为地方税法,特此修改如下: “SEC. 9. 特许经营税——尽管有任何相反的特别法律规定,省可征收对享有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征收的税款,基于在其领土管辖范围内实现的总收入,税率不超过上一日历年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一的二分之一;但是,前提是特许经营税授权不得对根据第 576 号总统令设立的广播媒体委员会正式注册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公司实施本节规定。 * * * * * * * SEC. 2. 所有法律、法令、行政命令、规则或调节与本法令相抵触或不一致的,特此修正、修改或废除。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法令立即生效。于 12 月 2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一千九百七十五。 (Sgd.) FERDINAND E. MARCOS 总统菲律宾共和国总统:(Sgd.) JUAN C. TUVERA 总统助理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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