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第 454 号总统令第 2 节,有权修正第 5979 号共和国法案第 10 (b) 节的规定,以授权在某些条件下调整政府项目的合同价格。第906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6年03月19日
[ 总统令号。 906, March 19, 1976 ] 修正第 454 号总统令第 2 节,授权修正第 5979 号共和国法案第 10 (b) 节的规定,以授权调整特定条件下政府项目的合同价格。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和命令: 第 1 节。第 454 号总统令第 2 节特此修改如下:“ SEC. 2. 尽管有本法令第 8 条的规定,本法令所涵盖项目的合同价格的初始调整不得早于投标日期后六(6)个月。单位价格的重新调整应每六几个月后。” 3 月 19 日,在我主 1976 年,在马尼拉市完成。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总统:(Sgd.) JACOBO C. CLAVE 总统行政助理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动态生成-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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