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R.A. 的某些规定经修订的第 3591 号法案,题为“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总统令第1094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7年02月18日
[ 总统令号。 1094, February 18, 1977 ] 修改 R.A. 的某些规定3591 经修订,题为“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 I,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以下对 RA 的修订3591 经修订:第 1 节。 R.A. 第 2 节经修订的第 3591 条特此进一步修改为:“SEC. 2 . 公司的权力和职能应授予由三 (3) 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其中一名为中央银行行长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由菲律宾总统任命,并征得任命委员会的同意。任命成员之一应为公司董事会主席,该公司董事会主席应为全职任命为期六 (6) 年的年度补偿 [应] 由菲律宾总统不时确定,但在法律修改之前,每年应为五万 (P50,000.00) 比索。另一名任命成员的任期为四 (4) 年,中央银行行长应各自获得不超过 [五十比索 (P50.00)] 两百五十比索 (P250.00) 的每日津贴。 00) 实际开会的每一天他们参加,但在任何情况下,他们每个人都不得超过 [五百 (P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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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的第 3591 号共和国法修正案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 1897]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第3591章]第 3591 号共和国法案的修正,经修正后,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总统令120]修订第 3591 号共和国法案第 13 条,经修订,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第653章]修订共和国法案 3591 条,经修订后,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第1451章]第 1135 号共和国法案的进一步修订,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烟草管理局、定义其目标、权力和职能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经修订。[第 1976 号总统令]一项修改共和国法案某些部分的法案,编号为 30591,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其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第6037章]经修订的第 30591 号共和国法案进一步修正,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存款保险公司、定义权力和义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 1940]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33334 号的某些规定,题为“创建棉兰老岛发展局,规定其权力、职能和义务,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总统令 No.第594章]修订第 1135 号共和国法案,题为“一项建立菲律宾烟草管理局、定义其目标、权力和职能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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