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33334 号的某些规定,题为“创建棉兰老岛发展局,规定其权力、职能和义务,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总统令 No.第594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4年12月03日
[ 总统令号。 594,1974 年 12 月 3 日 ]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30334 号的某些条款,题为“创建棉兰老岛发展局,规定其权力、职能和职责,为此提供资金和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是一项旨在促进和加速棉兰老岛社会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公开政策;鉴于,根据此类政策,迫切需要加强和扩大对棉兰老岛发展局的全面支持,使其能够满足其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断扩大的计划和活动的实施要求;现在,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我是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并根据 9 月的第 1081 号公告1972 年 21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为了实现我们社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的预期变化和改革,特此命令和法令如下: 第 1 节. 共和国法案第 3334 条第 1 条特此修改如下: “第 1 条. 政策声明。-特此宣布为促进棉兰老岛和苏禄地区加速和平衡增长的政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范围内,通过政府的领导、引导和支持。应为制定必要的区域发展计划而设立;在建立开创性或开创性的工业和农业企业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协调或整合直接参与实施影响电力、制造、采矿运输和通信、保护、安置、教育、推广工作、健康和其他活动的计划和项目的各种公共和私营实体的各种努力,从而导致快速、社会该地区的经济增长;向区域内有价值的工业和商业企业扩展或促进金融、管理和技术支持的扩展。...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33334 号的某些规定,题为“创建棉兰老岛发展局,规定其权力、职能和义务,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总统令 No.第594章]pdf预览版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33334 号的某些规定,题为“创建棉兰老岛发展局,规定其权力、职能和义务,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总统令 No.第594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