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改总统令66 1972 年 11 月 20 日,创建瓷砖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总统令第1716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0年08月21日
[ 总统令号。 1716,1980 年 8 月 21 日] 进一步修改总统令 NO. 66 1972 年 11 月 20 日,创建瓷砖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鉴于,为了加速产业分散、创造就业和促进出口,经修订的 LOI 1033 在菲律宾的战略位置再开发十二 (12) 个出口加工区;鉴于,为了使出口加工区对潜在投资者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并提高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实现其目标的能力和有效性,有必要更新和修改激励措施区内企业方案;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下令进一步修正 1972 年 11 月 20 日第 66 号总统令,经修正, 如下: 第 l 节。根据经修订的 1977 年税法第 205 条,注册区域企业的总收入或来自注册区域企业的总收入应免征承包商税。第 2 节 作为注册区域企业在经营的前 10 年中发生的任何净经营亏损,可以在紧接该亏损年度后的 6 年内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额结转。亏损全部结转至亏损后六个纳税年度中的第一年,超过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以同样方式从下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年。净营业亏损应根据《国家国内税收法》的规定计算,尽管本法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根据本法令或其他法律全部或部分不征税的收入应包括在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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