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并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4 号。 5490[总统令编号。 66]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2年11月20日
[ 总统令号。 66,1972 年 11 月 20 日] 建立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并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66 号。 5490 鉴于,在 1972 年 9 月 21 日颁布第 1081 号公告之前,国会悬而未决的是第 4317 号议院,题为“根据第 504 号共和国法制定的修订对外贸易区管理局章程的法案一百九十及其他目的”,我已将其认证为需要立即颁布的紧急措施之一;鉴于,必须立即将此措施纳入土地法,以确保马里韦莱斯、巴丹和其他可能在该国建立的区域的出口加工区的加速发展和有效运作,从而加速实现政府的目标,为国家利益创造新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订,特此命令和法令以下内容为根据第 5490 号共和国法案创建的经修订的对外贸易区管理局章程,并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第 1 节。政策声明。 — 特此宣布,政府的政策是鼓励和促进对外贸易,以此使菲律宾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加强我们的出口贸易和外汇地位,加速工业化,减少国内失业,并通过在菲律宾的战略位置建立出口加工区来加速国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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