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菲律宾国家肾脏基金会。[第 1832 号总统令]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1年01月16日
[ 1981 年 1 月 16 日第 1832 号总统令 ] 创建菲律宾国家肾脏基金会。鉴于,宪法规定各州应在卫生等领域建立、维持和确保充分的社会服务,以保障菲律宾人民的福祉;鉴于,肾病和相关疾病已变得普遍,在全国范围内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鉴于,政府认识到有必要为患有肾脏疾病和相关疾病的人提供专门的医疗服务;鉴于,政府在肾脏及相关疾病的医学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倡议,应积极促进肾脏及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从而提高人民的身心健康;鉴于,同时需要教育和培训肾脏及相关疾病领域的医学专家和其他医疗技术人员;鉴于,促进菲律宾人民的整体健康最终将改善该国的社会经济状况;鉴于,政府在肾脏及相关疾病的研究、预防和治疗方面的崇高事业,最好通过创建、支持、维持和运营一个专门研究肾脏及相关疾病的综合医疗机构来实现;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 第 1 节。创建菲律宾国家肾脏基金会。特此成立一个法人团体和政治团体,称为菲律宾国家肾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以执行本法令的意图和精神。基金会应将其主要办事处设在马尼拉大都会,并可能在菲律宾其他地区设有其认为适当和必要的分支机构、医院、诊所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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