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正菲律宾行政法典第 VIII 条第 52 章的法案;邮政储蓄银行。[第 394 号联邦法案]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8年09月05日
[ 1938 年 9 月 5 日第 394 号联邦法案 ] 一项修正菲律宾行政法典第 VIII 条第 52 章的法案;邮政储蓄银行。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条。废除行政法典第 1999 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行政法典》第 2002 条,经联邦第 198 号法案修订,进一步修订如下:“SEC. 2002. 休眠账户。-一月的第一天,一千九百三十九,此后每两年,公共工程和通讯部长应根据邮政署长的建议,在没有存款、取款或其他交易的情况下宣布任何银行账户处于休眠状态。存款人要求在账户中最后一笔交易的会计年度结束后十年,或在开户时申请中指定的期限后十年。公共工程和通信部,如上规定,邮政署署长应安排在菲律宾每个直辖市和每个特许城市的显眼位置张贴一份印刷清单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存款人姓名,其姓名记入银行账簿中,该名单除其他外应包括: “(a)存款人及其受益人的姓名(如果已被指定)。 “(b) 他的存款金额,包括应计利息。 “(c) 存款受益人死亡的日期,如果知道的话,或者他最后一次存款或取款的日期。...
一项修正菲律宾行政法典第 VIII 条第 52 章的法案;邮政储蓄银行。[第 394 号联邦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修正菲律宾行政法典第 VIII 条第 52 章的法案;邮政储蓄银行。[第 394 号联邦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