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0 年 11 月 22 日第 48 号法案 ] 一项规定在本格特省的乡镇建立地方公民政府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本格特省的居民目前几乎完全是伊戈罗特人,大量的控制和指挥由官员由岛国政府任命的人被认为最适合那里的现状,采用以下简单的市政府形式,在伊戈罗特人发展出更大的自治能力或文明人口变得足够多时继续有效需要新的和更自由的规定。本法适用于该省的所有乡镇,即:碧瑶、特立尼达、加利亚诺、伊托贡、图布莱、阿托克、卡潘甘、巴拉克巴克、帕利纳、安普松甘、卢、布吉亚斯、卡巴扬、阿道埃、博科德、达克兰、萨布兰、基邦甘、和安布克劳。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每个乡镇应划分为街区。为了第一次选举的目的,应承认在西班牙主权下建立的街区;但在乡设立地方民政时,由本政府重新调整乡区划,按第二十五条规定,确定乡区界线。 “法庭”原所在乡镇的小区称为主小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归属于原组织下的任何镇的所有财产,在根据本法组织后仍继续归属于同一乡镇。证券交易委员会。四、依本法设立之乡政府,设总统及议会,由乡各区一名代表组成,指定为“议员”。...
一项规定在本格特省的乡镇建立地方民事政府的法案。[第 48 号法案]pdf预览版一项规定在本格特省的乡镇建立地方民事政府的法案。[第 48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