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第 145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一项授权在各个民事部门、局和办公室任命分配文员,规定分配文员的职责并确定其薪酬的法案。”[法案[第504号]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2年11月10日
[ 1902 年 11 月 10 日第 504 号法案 ] 一项修订法案 145 号的法案,题为“一项授权在各个民事部门、局和办公室任命支付文员并规定支付文员职责的法案,并确定他们的补偿。”根据美国的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 1 节第 145 号法案的第二节,题为“授权在各个民事部门、局、和办公室,规定支付文员的职责,并确定他们的薪酬”,特此修改为以下内容:“SEC. 2. 马尼拉市的每个支付官都有责任拥有任何公共资金委托给他支付,将其存放在群岛财政部长或他指定的存放处,并在他依法支付的款项中提取相同的款项。任何人不得以现金支付马尼拉市的任何支付官员,其中支付的金额超过 10 美元,美国货币,工资和工资除外。所有支付给债权人的工资和工资除外,如规定,在马尼拉市,应通过支票在支付官员的指定存管处进行,如此抽取的脸颊的数量和金额将记录在涵盖所述付款的凭证上。薪金和工资的支付可以现金支付,但支付人员应以不超过他在任何月份支付的任何工资单的金额为自己支付支票,并应在支票上注明用于支付工资和工资的资金,如果群岛财政部长要求这样做,则应提交一份从此类支票收益中支付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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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修订法案编号为 145 的法案,题为“授权在各种民事部门、局和办公室任命分配文员,规定分配文员的职责并确定其报酬的法案”,经修订根据第 504 号法案。[第 758 号法案]一项修订第 145 号法案的法案,授权在各个民事局和部门任命支付文员。[第 498 号法案]一项修正第 308 号法案第二节的法案,题为“一项规定建立市政卫生委员会并确定其权力和义务的法案。”[第 878 号法案]第 242 号法案修订法案,题为“第 175 号法案修订法案,并为驻扎在马尼拉市外的岛屿和省政府公务员的利益建立供应商店."[第 789 号法令]一项修订第 308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一项规定建立市政卫生委员会并确定其权力和职责的法案。”[第 1613 号法案]一项修改第 145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一项授权在各个民事部门、局和办公室任命分配文员,规定分配文员的职责并确定其薪酬的法案。”[第 172 号法令]一项修订第 25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一项规定任命和罢免菲律宾群岛政府某些部门和局的下属官员和雇员的法案”。[第 1096 号法案]一项修订第 640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授权改善宿务港的法案”。[第 722 号法案]一项授权在各个民事部门、局和办公室任命支付文员的法案,规定了支付文员的职责,并确定了他们的薪酬。[第 145 号法案]一项修正共和国法案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法案,经修正后,题为“规定秘书办公室法律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资格并确定人数和薪金的法案正义。”[共和国法案号。第4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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