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对已缴纳或有义务缴纳一千零二年土地税的人因过度缴纳土地税而给予救济的法案。[第 88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3年09月10日
[ 1903 年 9 月 10 日第 881 号法案 ] 一项法案,规定对已缴纳或有义务缴纳超过 1900 年土地税的人进行过度评估的救济。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 1 节。在所有情况下,在 1902 年评估的土地被评估为比下一年的评估高出 50% 以上的情况下,经税改委修订,特此授权并要求各有组织省的省委将一千九百零二年度的评估额减至税改委对同一土地的十九年度确定的数额。一百零三,省司库按照省局的命令,在直辖市、省备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在根据第一节所述的过度评估而支付了款项的所有情况下,省级委员会有责任允许将此类超额支付的金额抵免,以用于支付应缴的税款。一千九百零三年或以后的一些年份。证券交易委员会。 3. 逾期未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应缴税款的人可在通过后三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免罚缴税款。这种行为;因拖欠第一节所定义的过度估价而进行的所有土地出售诉讼均应终止,并归于无效,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拖欠的纳税人,但仅受留置权的限制根据本条第一节减免的评估税:但如果在上述三个月内未缴纳减税的税款,则应按照与其他拖欠情况相同的程序进行征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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