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正第 1733 号法案第三节的法案,题为“在没有付费消防部门的城市提供消防的法案”。[第 215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2年02月06日
[第 2151 号法案,1912 年 2 月 6 日] 一项法案修订第 1733 号法案的第 3 节,题为“在没有付费消防部门的市镇提供消防保护的法案”。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第 1 节。第 1733 号法案第三节的第一句,以“市议会”字样开头,以字样结尾“由市政府”特此修改,代之以以下内容: “SEC. 3. 市议会可以规定在市内健全的男性居民中招募和培训辅助志愿消防员,数量不超过超过本节赋予的特权的市警察,警察人数不足十人的,可以指定不超过十人的志愿消防员。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根据菲律宾立法机关第 1945 号法案第 1 条,要求本法案迅速颁布的公共利益,在法案通过后同样生效。 1912 年 2 月 6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该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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